1.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哪些?
2.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?
3.劳动者可否同时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和赔偿金?
4.经济补偿计算的基数及标准如何确定?
5.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的适用范围?
6.如何计算《劳动合同法》生效前后的经济补偿年限?
7.如何理解"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按一年计算;不满六个月的,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"?
8.劳动合同法环境下"50%额外经济补偿金"是否继续适用?
查收附件,填写报名回执回传完成报名;
工作顺利
靖江市顺通机械设备厂绣花分厂
2015/8/11 1:47:23
没有评论:
发表评论